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专升本)等4个专业的通知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主考学校: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涉及我省教育管理(专升本)、新闻学(专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4个专业予以停考。

上述停考的专业,自202271日起,停止接受新考生报名,2023年安排一个周期考试作为过渡,之后的遗留问题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处理。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请及时通知考生,并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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