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2003年硕士招生复试方案

一. 复试原则及目的: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有志在飞行试飞领域发展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通过复试来了解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表达能力、外语水平等。对将从事飞行试验事业的认识等。

二. 成立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 试飞院人力资源部领导

成 员: 试飞院飞机所领导

王 启(导师)、袁 东(导师)、舒成辉(导师) 田福礼(副总师)赵燕玲 (研招办)

三. 复试时间:2003年4月18~ 22日

四. 复试条件: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272、38(57)〕,二志愿调剂生初试成绩总分达到300分,单科达到45(57)

五. 复试内容:

1. 专业课笔试:可在“自动控制原理”、“理论力学”中任选一门(必须与初试课目不同,闭卷)。考试时间: 3小时;满分 100分

2.英语测试: 考察阅读、翻译能力;要求翻译课文一篇(500字以内)

3. 综合测试:对飞行器设计专业的了解程度,相关知识。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等(面试)。

五.复试成绩评出后,按各占成绩(初试、复试各占50%)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飞行试验研究院研招办

200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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