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200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陕西省《关于200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的目的:

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满足我所研究生培养的要求。

三、复试条件:

考生须满足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四、复试的组织:

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由复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复试领导小组成员由我所相关专业的专家、研究生导师、研究生部负责同志、纪检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五、复试方法及内容: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员为录取人员的110%-120%。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A、笔试:

1、笔试内容: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的笔试科目为:半导体物理;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笔试科目为:“程序设计”或“操作系统”,考生可以二选一。

2、笔试记分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为2小时。

B、面试:

1、面试内容:

(1)外语口试:包括个人外语简介、朗读并翻译指定的外语短文、回答教师的外语提问。

(2)专业基础知识的口试: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由导师随机提问。

(3)其它问题:包括考生的技术经历、技术特长及针对考生曾参加的研究工作提问业务问题。

2、根据面试的情况由面试组给出综合成绩,评定等级为:优(90分-100分)、良(70分-89分)、及格(60分-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面试作为一门成绩,面试不及格的考生则不予录取。面试组具有决定录取与否的权利。

六、复试成绩的确定: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成绩的评定分为4个等级:优(90分-100分)、良(70分-89分)、及格(60分-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七、录取:

录取名单的确定由复试小组根据复试情况决定。

1、录取的考生复试成绩需达及格线以上,当可录取考生数大于招生指标时,按复试成绩末位淘汰。

2、面试成绩为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体检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录取。

八、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为2003年4月22日-23日:

4月22日8时:体检

4月22日14时:笔试

4月23日8时30分:面试

200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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