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陕西省成人高等学校专科起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对我省成人高等学校大学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新生入学质量,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专升本招生分为师范类(系指考生为普通中学教师和各类中等学校普通课教师)和非师范类(系指考生为普通中、小学教师以外其它学校教师和非教师)。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升本均须纳入国家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并经教育部批准正式下达后方可招生。

非师范类专升本原则上在具有函授、夜大学本科办学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中举办,各招生专业应在教育部《关于2001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科起点本科考试科目设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司[2000]76号)之内。举办非师范类专升本的学校办学资格及专业一律经教育部审批,招生计划数纳入成人高校招生总量。由教育部统一下达生源计划。

二、报名办法

非师范类专升本招生由西安市雁塔区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考试;报考师范类专升本的考生,到所在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报名点所在的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定。各市(区)招生办公室要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严禁无正式专科毕业证的考生报考)。

三、考试科目及命题

(一)专升本考试科目均为四门,即两门公共课,一门专业基础课,一门专业课。每门满分均为150分。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分别如下:

1、师范类:

文史类:英语、教育理论、大学语文

艺术类:英语、教育理论、艺术概论

理工类(一):英语、教育理论、高等数学(一)

理工类(二):英语、教育理论、高等数学(二)

外语类:英语、教育理论、大学语文

体育类:英语、教育理论、高等数学(二)

2、非师范类:

理工(含西医类)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文史(含中医、外语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二)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实行全国统考,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民法由司法部组织命题)。其命题范围不超出教育部2000年6月颁发的《新编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升本各个科类的专业课均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命题和考试,录取时教育部以三门统考课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师范类专升本(除外语类专业外)考生的英语成绩,今年以考生本人卷面分数的60%计入总分。

(四)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02]9号文件规定,专升本英语科考试中使用答题卡、答题纸。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在考试时需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小刀和橡皮,黑色字迹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用于答题卡上填涂信息点和选项。

四、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为5月11日、12日,具体考试时间表如下:

日期时间

5月11日

5月12日

9:00―11:30

政 治

教育理论

英 语

14:00―16:30

大学语文(一)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艺术概论

民 法


五、专升本招生报名、录取工作与高中起点本、专科招生报名、录取同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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