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非艺术类成人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术科统一考试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05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高职(高专)非艺术类成人高校艺术专业。

招生院校及专业名称

二、报考点设置

1、术科考试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全省设置五个报考点,各市(区)考生于10月17日分别按以下指定考点办理报考手续:西安、铜川、商洛、咸阳、杨凌、渭南、宝鸡考生到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西安市北郊工农路158号);延安考生到延安大学;榆林考生到延安大学在榆林市所设的榆林学院考点;汉中考生到陕西理工学院;安康考生到陕西理工学院在安康市所设的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2、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并缴近期半身一寸正面照片一张。另外,考生还须携带术科考试答题所需的画板、颜料、画笔等文具。

三、考试科目

专业

术 科 考 试 科 目

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术、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

素描色彩

音乐教育

视唱练耳声乐或器乐

舞蹈表演、舞蹈教育

视唱练耳舞蹈表演

音乐表演、表演艺术、编导

视唱练耳小品

主持与播音

声乐或器乐朗诵

四、考试时间

《素描》:10月18日8∶30―10∶30;《色彩》:10月18日14∶00―16∶00。

其它术科的考试时间为10月18日至19日,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在报名时安排公布。

根据陕价费调发[2000]44号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每位考生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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