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成人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4号)要求,各校必须对2009年录取的新生入学资格进行认真复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要求
各学校成立新生复查工作小组,认真学习招生文件,深刻认识新生复查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的思想,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做好复查工作。
二、复查内容
(一)复查新生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录取名册、电子档案、《新生登记表》及像片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着重检查持临时身份证、新办身份证以及外省籍新生身份证明。
(二)复查被录取的新生是否符合条件,专升本新生须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照顾类考生是否符合相应的照顾条件。
(三)全日制在校生应按规定进行新生身体复查,对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三、复查程序
各学校组织人员,在新生入学阶段做好登记、自查工作。新生报到时,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2009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新生登记表》(见附件),并在该表上粘贴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一张,学校受理登记审查手续者须在该表上签名,以示负责。
各学校按照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录取名册与考生电子档案和《新生登记表》逐一核对,签署学校审查意见。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复查工作小组名单和复查情况请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送省招办成招处。届时,省招办将对各院校复查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
2009年陕西省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入学登记表
准考证号:录取专业:学习形式:
姓名 | 总分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照 片 学校加盖 骑缝章 | ||||||
政治 面貌 | 文化 程度 | 民 族 | 参加工作 时间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详细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本 人 简 历 | ||||||||||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
学 校 审 查 意 见 | 学校受理新生 登记者签名: 年月日 | 审查人签名: 年月日 | ||||||||
注:1、凭本人录取通知书报到。2、此表由本人亲笔现场填写。3、此表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