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类成人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4号)要求,各校必须对2009年录取的新生入学资格进行认真复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要求

各学校成立新生复查工作小组,认真学习招生文件,深刻认识新生复查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的思想,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做好复查工作。

二、复查内容

(一)复查新生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录取名册、电子档案、《新生登记表》及像片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着重检查持临时身份证、新办身份证以及外省籍新生身份证明。

(二)复查被录取的新生是否符合条件,专升本新生须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照顾类考生是否符合相应的照顾条件。

(三)全日制在校生应按规定进行新生身体复查,对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三、复查程序

各学校组织人员,在新生入学阶段做好登记、自查工作。新生报到时,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2009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新生登记表》(见附件),并在该表上粘贴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一张,学校受理登记审查手续者须在该表上签名,以示负责。

各学校按照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录取名册与考生电子档案和《新生登记表》逐一核对,签署学校审查意见。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复查工作小组名单和复查情况请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送省招办成招处。届时,省招办将对各院校复查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

2009年陕西省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入学登记表

准考证号:录取专业:学习形式:

姓名

总分

性别

出生日期

学校加盖

骑缝章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参加工作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学校受理新生

登记者签名:

年月日

审查人签名:

年月日

注:1、凭本人录取通知书报到。2、此表由本人亲笔现场填写。3、此表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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